【学党史·我打卡】3月1日
答案:
为了解决人民公社内部的平均主义和过分集中的倾向,1959年2月27日至3月5日,中央政治局召开第二次郑州会议,从公社内部所有制分级的问题入手,进一步纠正“共产风”。在贯彻会议精神的过程中,确定生产队是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生产队的所有制还是公社的主要基础,清算公社成立以来的账目,退赔平调的资金物资。
解析:
八届六中全会以后,全国普遍开展了农村的整顿人民公社工作。但是,由于农村“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并没有煞住,再加上向农民征购了过头粮、整社过程中又对生产队干部的瞒产私分作了不恰当的处理,致使党同农民的关系日益紧张。
针对农村人民公社整顿中不断发现的新问题,为研究进一步整顿和建设人民公社的方针和方法问题,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59年2月27日至3月5日在郑州召开了第二次扩大会议,即第二次郑州会议。出席会议的有中央领导同志20人,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27人。会议主要研究了如下几个问题:
(1)关于人民公社的所有制问题。会议针对党同农民关系紧张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六中全会决议没有写明公社内部由小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大集体所有制,也需要有一个过程。这是一个缺点,这样就把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制之间的区别模糊了,实际上否认了生产队的所有制,引起农民的坚决抵抗。(2)关于纠正人民公社“共产风”的问题。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以后,就刮起了一阵“共产风”。主要内容有三条:一是穷富拉平;二是积累太多,义务劳动太多;三是“共”各种“产”。为克服这种“共产风”,必须纠正党在工作中的两种倾向,即平均主义和过分集中的两种倾向。(3)会议提出当时整顿和建设人民公社的方针。会议在讨论中形成的《郑州会议记录》,规定了14句话作为当时整顿和建设人民公社的方针:统一领导,队为基础;分级管理,权力下放;三级核算,各计盈亏;分配计划,由社决定;适当积累,合理调剂;物资劳动,等价交换;按劳分配,承认差别。
这次会议对于克服人民公社内部的“一平二调”的“共产风”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公社的核算单位的问题上仍然在生产大队;在分配制度上也没有取消供给制,就关于纠正“共产风”的问题,毛泽东提出,过去的旧账一般不算的意见。这也说明,当时在纠正“左”倾错误上是不彻底的。
(资料来自:《党史党建知识1000题》《辉煌岁月:党员干部党史知识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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