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咨询内容
咨询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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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校讯通费用问题 | ||
咨询人 | 苏** | 咨询日期 | 2019-09-04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咨询内容 |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中小学校讯通费用问题。根据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文件,明文禁止学校收取校讯通等费用。 但是我想请问一下为什么在城区中小学还要收取校讯通费用,有的学校100、有的120、有的140,有的甚至200。 到底本市是怎么规定的、还是学校自己说了算!请相关领导和部门解答!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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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 | 办结日期 | 2019-09-04 |
回复内容 | 市民您好, 你好,现将你反映关于校讯通费用问题的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我市城区部分学校确有通过家委会,在学生自愿的情况下与通讯公司开通 “校讯通”业务的情况。根据市上《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泸市发改价费【2019】432号),要求各区县教育体育局督促辖区学校不得参与“校讯通”业务的组织宣传工作,由学生家长自愿向通讯公司订购,若有学生家长并非自愿,可及时向就读学校反映,学校将协助学生家长办理退款手续。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 2019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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