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管理委员会对泸州临港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新型建筑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10日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对泸州临港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新型建筑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1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0-3609017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二环路临港大道东三段6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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