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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关于2024年7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 发布时间:2024-07-10 11:05:1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10日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拟对1个在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李 建

联系电话:0830-2680172

通讯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二环路临港大道东三段666号

邮    编:646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建筑垃圾循环利用新建项目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鱼塘街道希望大道延长线西北侧

四川顺宏扬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四川蓝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9.48亩,主要进行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分二期建设,一期建设1#生产车间,生产水稳层、免烧砖、透水砖、砼块、机制砂、机制石、市政用砖,达到120万吨/年的生产规模。2#生产车间、3#生产车间,生产水稳层、免烧砖、透水砖、砼块、机制砂、机制石、市政用砖,达到 260 万吨/年的生产规模。二期建设办公大楼并完善其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产能达到380万吨/年。

 

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扬尘污染,落实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营运期:废气:生产车间分别设置封闭厂房,并在车间顶部设置喷雾系统,采用全密闭搅拌机、破碎机、筛分机进料口上方采用负压吸风收尘装置+引风机+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收集后达标排放,按要求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废水:运营期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安装截留阀、转换闸门等系统,初期雨水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食堂废水由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噪声:项目重点做好高噪声设备的降噪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备减震,建筑物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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