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关于公开征集行政审批第三方服务机构入驻自贸区“中介超市”的公告
根据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以下简称:川南临港片区)发展需求,为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对企业和政府的技术支撑作用,推动行政审批工作顺利开展,川南临港片区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入驻自贸区“中介超市”,负责对川南临港片区企业(个人)提供涉行政审批检测、检验、评估、鉴定等相关中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原则和方式
本次征集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国征集。各机构自愿申请,经专家综合评定确定入驻川南临港片区“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二、申报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或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和档案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能提供公平、公正、高效服务,并承诺为服务对象保守技术和商业秘密。
(三)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明,具有履行检测、鉴定、评估、论证、测绘、设计和审查等技术性服务能力。
(四)具有完成相关服务的技术人员。
(五)熟悉国家及地方各行业政策、法律、法规、标准,熟悉服务事项审批流程。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填写川南临港片区 “中介超市”入驻申请表(详见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和法人证书复印件(事业单位仅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服务工作方案:工作流程、人员安排、审核规范要求、保密措施、廉洁承诺等。
(四)资格证明或资质认定批复文件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机构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复印件(主要部分)。
(六)近三年内主要业绩证明材料。
四、征集程序
(一)现场报名。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于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25日(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报送至泸州市龙马潭区云台路88号川南临港片区行政审批局协调勘验股(312办公室)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同时提交电子文档1份。逾期不再受理。
(二)专家评审。行政审批局邀请相关专家对中介机构进行综合评审。
(三)网上公示。对本次征集拟定通过的机构公示5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征集申请机构要结合相关文件要求,对照自身实际技术条件和行业资质,明确自身申报条件(详见附件2),严格按照申报时限申报。如有未明事项可咨询我局,联系人:罗女士,电话:0830-2502801,邮箱:spjky666@163.com。
(二)参加征集的机构要保证其报送资料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通过审查的单位自愿选择是否入驻网上“中介超市”或进驻自贸区集体办公。
附件:1.川南临港片区 “中介超市”入驻申请表
2.中介服务机构需求类别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
行政审批局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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