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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厂房产权分割模式

来源: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 发布时间:2025-06-27 16:05:35 浏览次数: 【字体:

明确受让对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生产服务性企业、仓储企业等,不得转让给个人,也不得转让给工业企业、生产服务性企业、仓储企业以外的主体。规定分割及分割转让程序为:申请人制定分割及分割转让方案,管委会审定方案,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开展宗地分割登记。对认定无争议的,由经济商务局、投资发展局、建设局、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部门确认并报管委会审定后办理分割及分割转让手续;对认定有争议的,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相关部门意见后提交管委会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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