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非餐饮类审批改备案制
主要做法:出台《川南临港片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改备案管理办法》,对50平方米以下小型餐饮的开办,明确规定由审批改备案制管理的申请主体、申请条件、提交资料清单、备案程序、监管要求、失信后果等内容。申请人只需到窗口直接提出备案申请,填写备案申请书,并提交备案所需材料,审批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并颁发备案证,30个工作日内对实行备案登记的小餐饮进行首次现场监督检查。对于以欺瞒手段获取备案或者1年内出现三次违法违规经营的,由备案机关取消其备案,并录入失信“黑名单”。
主要效果:只要资料齐全,当场办结,发放备案凭证,将小餐饮食品经营许可的法定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以内,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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