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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内河口岸进口“极简通关”模式

来源: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 发布时间:2023-09-27 09:15:15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州港地处长江黄金水道最上游,水运进口转关货物运输时间长、通关节点多。总署针对此情况先后出台了“船边直提”、“离港确认”等便利化措施,解决了某一个节点上的通关效率问题。在此基础上,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结合长江内河口岸实际,全面梳理水运进口转关货物通关全过程,紧抓住“转关办理、报关申报、查验提速、放行提离”四个关键节点,分别以“离港确认、快运快报、船边直提、车载查验”等便利化监管措施予以对应,推动贸易便利化措施系统集成,全流程地提升水运进口转关货物通关效率,压缩整体通关时间,节约外贸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一)转关货物“离港确认”。一是容缺申报,准备换船作业。海船卸船后,在未确定理货和江船信息时,企业提交箱号、货物名称等信息进行转关单容缺申报,进境口岸提前准备江海联运换船作业。二是离港确认,触发开船指令。待港口理货数据自动报送和江船信息确定后,企业只需补录江船信息,海关系统自动通关放行,即可配载江船,驶离港口。三是异常提醒,提前研判处置。转关单容缺申报后,海关能及时接收信息进行风险研判,企业能在集装箱装船前发现申报信息问题,及时修正。

(二)江上运输“快运快报”。一是江上申报,审核前置。允许进口转关货物在运抵目的港前72小时内即可提前申报,利用江上运输时间完成报关申报、单证审核、税款缴纳等通关手续,并及时协调各方做好货物到港准备工作。二是直航快班,减少停靠。依托泸州综保区、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等直达泸州的项目性外贸货源,开行直航快班,减少转关运输船舶在中途港口的停泊装卸。三是协同监管,确保准时。通过船舶GPS定位,并与海事部门加强监管数据、航行线路等信息互认互通,形成监管合力,强化转关货物在途监管,确保提前申报后72小时内抵港。

(三)指运港口“船边直提”。根据进口货物抵港时间,企业提前预约提箱。货物抵港后,海关根据场站经营方理货报告及时核销转关单,触发报关单放行。待集装箱卡车到达岸边泊位后,根据海关放行指令,对于无需查验的进口货物,直装提离。

(四)查验现场“车载查验”。对于有查验布控指令的进口货物,企业根据港口卸船计划,自主安排车辆“船边直提”后将货物运至海关查验平台。泸州海关监管场所查验平台经改造后可实现在集装箱不卸车的情况下完成开箱、掏箱、查验等正常操作,海关查验可在集装箱不卸车的情况下,实现 “车载查验”,查验正常后径行放行,实现货物“零等待”、“零滞港”。 

(五)风险漏洞“全程防控”。一是长江内河航段运输通常为内外贸集装箱同船混装,有中途误卸风险,通过将口岸信息和海事监管信息互认,形成监管合力,避免进口集装箱被误卸风险。二是港口人工理货需查验集装箱有误差风险,通过 “查验多方协同服务”海关辅助平台,线上推送查验信息,快速准确,避免误吊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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